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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南亚“滴滴”Grab正式接盘Uber,从此头顶一片绿

7点5度  • 
本文由 7点5度(微信公众号ID:Asia7_5) 撰写/授权提供,转载请注明原出处。

东南亚滴滴 Grab 即将收购 Uber,通过东南亚各国反垄断法对于类似并购案的规定,结合数据和法规,我们告诉你谁才是赢家,谁是输家。

Grab 收购 Uber 东南亚业务

彭博社 3 月 9 日报道,传言东南亚网约车平台 Grab 即将收购 Uber 东南亚业务,而这则消息终于在26 日(3 月 26 日)得到了确认。Grab 对外宣布,Uber 将获得 Grab 股份的 27.5%,同时 Uber 的 CEO Dara Khosrowshahi 加入 Grab 董事会。据悉 Grab 的外卖服务将在今年 6 月份前覆盖东南亚主要国家,而 Uber 的相关服务(包含 UberEats,Uber 的外卖业务等)将会在之后的两周内停止。

滴滴.webp.jpg

Uber 的现任 CEO,Dara Khosrowshahi

(他是旅游平台 Expedia的CEO)

这次交易同 2016 年 Uber 与滴滴出行达成的协议类似,当时 Uber 在中国市场占有率约为 7.8%,达成出售协议后 Uber 获得滴滴 5.89% 的股权,相当于 17.7% 的经济权益,而 Uber 剩余中国股东获得 2.3% 的经济权益。同时,滴滴出行和 Uber 全球相互持股,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。

从东南亚这种烧钱战场退出后,Uber 总部将有更多精力为了 IPO 而做好财务数据,据统计,从创始之初至今,Uber 已经烧掉了至少 107 亿美元,可以买 2.2 个雅虎。

一家独大?还需问问政府

东南亚目前人口约为 6.2 亿,出行市场在 2025 年预计能够达到 201 亿美元。东南亚“滴滴”Grab 自 2012 创立于马来西亚吉隆坡后,累计获得融资超过 40 亿美元,迅速崛起成为东南亚市场的头号出行玩家,目前最近的估值为 60 亿美元。据统计,目前 Grab 累计下载量已经超过 8600 万次,覆盖东南亚包含新加坡、印尼、菲律宾、马来西亚、泰国、越南、缅甸、柬埔寨等主要国家,覆盖城市超过 190 个。

合并终于给无休止的烧钱画上句号,不过,这次收购案所面临的限制主要是各国的反垄断法审查。东南亚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法律监管措施,看看 Grab 在每个国家或面临的制约:

印尼:如果一个货物没有替代品、其他厂家进入相关市场很困难或者一家企业控制超过 50% 以上的商品或服务,则企业可能会被怀疑为控制生产或服务。另外,如果合并的公司资产价值和/或销售价值超过一定的数额,应该进行事后通报。(当然,有 Go-Jek 在,目前没有威胁)

越南:某市垄断企业的市场份额占有关市场超过 50% 的,应当禁止该垄断行为。除非其他对手濒临破产,或者该垄断有利于扩大出口或者社会经济、技术的发展。超过 30% 不到 50% 的,企业需要在合并前通报。(Grab 貌似有利于技术和经济发展,或许也能逃过一劫)

新加坡:预期要合并的企业应根据相应的合并类型进行事前通报。

泰国:任何会实质性减少竞争的企业合并,都应该在合并的 7 天之内向公平交易委员会进行通报。任何会造成单一市场垄断或支配地位的企业合并,都应该寻求委员会的批准。

菲律宾:合并或收购价格超过 10 亿比索(约 1 亿人民币)的企业应该提前向相关委员会进行通报,通报后 30 天内不能合并。违反此项通报规定的协议应被视为无效,相关企业应受到交易额百分之一(1%)至百分之五(5%)的行政罚款。

Grab 赢了,Uber 赚了,软银发了

当初滴滴收购 Uber 中国时也曾面临违背反垄断法的风险。最后由于国内反垄断执法处罚力度小、执法透明度低、执法机构难成合力的历史原因,导致对该收购案给予了某种程度上的保护。

反观东南亚国家是否会对 Grab 的一家独大强加阻挠呢?显然到 Uber 宣布出让业务的消息的一刻,这起并购案仍然没有引起任何东南亚国家的反对。新加坡竞争委员会(CCS)在消息公布当晚表示并没有收到双方的正式通知,它正在写信给两家公司 “澄清交易的细节” ,也就是说 Uber 和 Grab 完全就没怎么考虑反垄断的问题。

从东南亚收购案的一些历史来看,似乎反垄断法方面的压力并不是特别大。例如, 美国的烟草业巨头 Phillip Morris 曾于 2005 年全盘收购印尼第三大烟草厂 HM Sampoerna, 使其市场份额由 22% 上升到了 28.6%, 而当地最大烟草制造商的市场份额则由 31% 下降到了 29.5%。但印尼政府并没对这国外的并购操作采取禁止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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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草外贸尚且如此,对于网约车平台这类新生事物来说,反垄断法就更难起作用了,毕竟还存在着所在市场的界定问题。垄断问题不能只看一个公司是否占据了超过 50% 的市场份额,还要看这个公司的概念是否属于新型企业,而次行业对社会的影响是否是正向推动。

虽然如今出行行业很大程度上被资本垄断,但是市场依然对各方开放,准入不受限制,如果有信心烧钱抢占市场,目前东南亚也没有 “网约车” 牌照来限制入场。所以,Grab 受到的待遇很可能会像当年国内对待滴滴一样,Like father,like son(滴滴是 Grab 的主要股东之一)。

但即使政府对此次并购放行,Grab 就真的大获全胜了吗?

按照互联网行家李成东先生的看法,当年滴滴吞并 Uber 中国,看上去滴滴最终打赢了一场“陆对空”战争,但成立仅一年半,烧钱 10 亿美元的 Uber 中国最终获取滴滴 20% 的股份,价值 70 亿美元。另外,Uber 中国成功地阻击了滴滴全球化的进程,最终滴滴也没能走出去。因此,滴滴只算是惨胜。

此次 Uber 东南亚业务卖给 Grab 似乎也是相同的战略,由于面临上市压力,对于陷在东南亚市场烧钱的 Uber,鏖战到底似乎已经不能给投资者多大的吸引,不如来个釜底抽薪,全身而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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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看来,似乎资本成了最大赢家。2015 年,高瓴资本在投资 Uber 全球之后,又投了滴滴,滴滴和 Uber 中国合并之后,挣得钵满盘满。而软银幕后操盘“反 Uber 联盟”的全球围堵,配合上自身对Grab 的三轮投资(其中两轮领投)以及今年 2018 年 1 月对 Uber 15% 的股权收购(成为 Uber 最大股东),软银的左右口袋终于在东南亚达成“和解”,可以推断软银才是这一合并案的最大赢家,对,又是他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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软银孙正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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